汕头市少年儿童棋类锦标赛竞赛规程
一、指导单位:汕头市体育局
二、主办单位:汕头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三、比赛地点:汕头市东厦小学
四、比赛日期:2018年4月29日-5月1日
五、参赛单位:各区(县)中、小学校(幼儿园)可按要求报名参加。
六、竞赛项目:围棋、中国象棋、国际象棋的个人及团体赛。并设以下各个比赛组别:
(一)高中组(高一至高三年级):团体赛及男、女子个人赛;
(二)初中组(初一至初三年级):团体赛及男、女子个人赛;
(三)小学5-6年级组:团体赛及男、女子个人赛;
(四)小学4年级组:团体赛及男、女子个人赛;
(五)小学3年级组:团体赛及男、女子个人赛;
(六)小学2年级组:团体赛及男、女子个人赛;
(七)小学1年级组:团体赛及男、女子个人赛;
(八)幼儿组(幼儿园就读幼儿):团体赛及男、女子个人赛。
七、参加办法
(一)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、教练员(按报名参赛棋种)各1名,各组别运动员限报4男2女。
(二)各组资格规定:参赛选手必须是该校在读学生,低年级学生允许参加大年级组比赛,大年级学生不得参加低年级组比赛,如有违反取消全部相关成绩及该校团体成绩,并给予通报批评。
(三)各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,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人身安全等问题均由各参赛单位自负。
八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由中国棋院颁布的棋类比赛规则。
(二)比赛进行7-9轮积分编排赛,每天上、下午各赛二场(个别组别中间增加一场),每方45分钟包干用时。
九、名次区分
(一)个人赛
得分高者列前,得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对手分、累进分、抽签。
(二)团体赛
各单项棋各组别团体分数计算方法:各参赛单位各组别取成绩最好的两男一女积分相加计算团体分数,分数高的成绩列前;分数相同的,则比较个人名次,按其中一个最高名次为准,以此类推。
三棋总团体分数与各单项棋团体分数的计算方法:按参赛队各单项棋各组别团体名次的得分相加来计算,各单项棋各组别团体得分评分原则为:第一名得 10 分,第二名得8分,第三名得6分,第四名得5分,第五名得4分,第六名得3分,第七名得2分,第八名得1分。分数高的队总团体名次列前;分数相同,则比较各单项棋团体名次,按其中一个最高名次为准,最高名次多者名次列前。
十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
(一)各组比赛个人奖励前八名,前三名颁发奖牌、奖状,四到八名颁发奖状。
(二)各单项棋团体奖励前八名,设幼儿组、小学组、初中组和高中组4个组别,颁发奖牌、奖状。
(三)三棋总团体奖励前八名,设幼儿组、小学组、初中组和高中组4个组别,颁发奖杯、奖状。
十一、报名办法
(一)请将报名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(2393728751@qq.com),报名表原件送到主办单位报名。
(二)报名地址:
①汕头市博爱路10号,咨询电话:88975309
②汕头市长平路55号长平大厦4楼汕头棋院,咨询电话:135 5630 9216(林老师)
(三)报名参加团体赛的队伍须交团体参赛费100元/每项 ,参加个人组别比赛免交费用。一经报名,不予退款。
(四)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(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),报名材料不全或未缴纳参赛费均视为报名无效,不予编排。
(五)参赛选手及各运动队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。
十二、裁判及仲裁: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组委会统一指派。
十三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四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