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运动员须佩带参赛卡按竟赛日程表准时参加比赛,首场比赛应提前15分钟入场。运动员进场后应查找自己的座位,并核对先后手,然后在座位上休息等候比赛开始。比赛正式开始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判负。连续弃权二轮比赛者,裁判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。
1、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赛场。
2、保持赛场安静,不得高声谈话,不得在赛区内追逐、玩耍。
3、领队、教练请须在休息区休息,不得进入赛区。
4、比赛期间家长不得进入赛场。
二、每轮比赛结束后,运动员须收好棋具,离开赛场到指定的休息区休息并等待下一轮比赛。
三、每轮比赛双方共用时60分钟,裁判员有权根据比赛进程给任何台次放置计时器,剩余时间由选手平分,比赛中超时的一方判负。
四、每轮比赛结束后,负方运动员需在对阵表上签名确认,胜方不用签名,和棋由裁判员签名确认。
五、参赛选手对比赛结果如有异议,可向工作人员或当值裁判员提出,由裁判长进行处理或裁决。
六、参赛选手一律不得带硬壳保温瓶进场,只允许带塑料等软包装饮料。为防止水壶等饮料水掉落,请放在赛室饮用。
七、赛前各组参赛选手需在指定位置按组别排好队,由各组裁判员领队进入赛室。
八、因参赛人数不达标,三棋初中及高中组比赛取消。
九、比赛补充说明:
1、围棋和象棋部分组别提前在4月29日进行,围棋女子1、2、3年级组、象棋女子1、2、3年级组和国际象棋所有组别在30日上午才开始比赛,请参赛运动员按照参赛时间表准时进行比赛。
2、根据参赛人数,各组别比赛采用7至9轮(计算机编排及抽签)积分编排制来比赛。各组别具体轮次赛前公布。
3、象棋、国际象棋比赛注意事项:象棋比赛中一方“将军”对方不应将时,第一次判违例,第二次判负。象棋、国际象棋自然限着:采用40回合规则。
十、比赛的奖状、奖杯及奖牌均给予公示15天并核对准确后发放,比赛违规者取消成绩及奖励并给予通报批评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比赛前由当值裁判员临时通知。